各市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:
根据省政府法制办《关于印发〈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〉的通知》和《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把我省清真食品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,规范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文书的使用,我委拟订了《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文书示范格式文本》,现印发,供工作中参照使用。
二OO七年六月
注:通知中所涉及的相关表格请从本网站政务公开的“表格下载”中下载。